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凡持有工安相關證書者須依其工作需求,定期參與在職訓練課程。
二、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勞工應每三年接受3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擔任相關業務者,除取得結業證書外,另需定期參加在職回訓。
四、須具備「急救人員」資格者並擔任相關工作者,每三年應至少參加三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1. |
急救概論(含中毒、窒息、緊急甦醒術) |
3小時 |
2. |
AED概論及操作、災害搶救與處理 |
3小時 |
3 |
常見意外傷害急救(含中毒、窒息、異物哽塞、緊急甦醒術) |
3小時 |
4. |
中毒、窒息、緊急甦醒術、止血、包紮、骨骼與肌肉損傷固定 |
3小時 |
5. |
急救概論涵蓋中毒、休克、燒燙傷、敷料與繃帶包紮 緊急甦醒術 |
3小時 |
NT$ 400
【適用對象:取得結業證書者或技術士證】
一、急救人員
★費用400元
★原證書影本
★身分證影本(正反分開)
(所需文件:具有(急救人員)等訓練之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影本1份。)
★需先將「初訓證書-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及「身分證正面及反面」拍照傳至本中心官方LINE ID:【 @451zuzzj】
★需先將「初訓證書-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及「身分證正面及反面」傳真至本中心 (03)370-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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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地址:桃園市平鎮區興安路136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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