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相關問題

  • 訓練課程如何報名?



  • 如何知道自己報名完成?

    可於本官網教育課程的報名查詢,查看報名狀態。 如確定開課會電話通知。
  • 參加課程,流程資訊?

  • 何時會收到上課通知?

    開課前35天收到上課通知,若遲至上課前3天還尚未收到,請來電洽詢。 
  • 外籍人士想上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可以報名上課嗎

    外籍人士須具有聽、說、讀、寫中文能力,並簽具切結書。
  • 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可報名參加課程嗎?

    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居留證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字樣

    為加強照顧外籍與大陸配偶等新移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於本(100)年9月16日起,在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的居留證上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字樣,以保障他們在臺的工作權利。


    為加強照顧外籍與大陸配偶等新移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於本(100)年9月16日起,在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的居留證上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字樣,以保障他們在臺的工作權利。

    依「就業服務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規定,在臺取得居留證的外籍與大陸配偶,與一般之外籍人士不同,原本就不需申請許可即得在臺工作;惟由於民眾及雇主不甚瞭解相關規定,誤認外籍與大陸配偶仍須申請許可後方能工作,致使外籍與大陸配偶在求職時,屢遭許多質疑與阻礙。為加強照顧因婚姻來臺的新移民,並讓雇主安心僱用順利工作,移民署自本年9月16日起,在為外籍配偶核發新的IC外僑居留證時,將於證件正面「居留事由欄」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之中文紅色字樣;至原已取得IC外僑居留證者,倘有需要加註上揭文字,則可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提出申請換發。另在大陸配偶方面,移民署亦將於新核發的依親居留證及長期居留證基資頁「附記」欄,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紅色中文字樣;至已取得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之大陸配偶,如仍需要註記相關文字,同樣亦可至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於其原有證上加蓋文字章戳及校對章。
    此外,移民署為配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本年8月18日修正發布「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9條之1,放寬對於特定依親居留原因消失,但仍有繼續居留必要之外籍配偶,無須申請許可亦得工作之規定,故移民署核發該等外籍配偶新的IC居留證時,亦將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字樣,是以,已有居留證之該等外籍配偶,亦可一併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換發註記相關文字之外僑居留證。
    最後,移民署再次呼籲,原持有居留證且符合規定資格之外籍與大陸配偶,若有相關需求者,均可逕向該署各縣市服務站辦理申請換發事宜,以確保自身權益,並請雇主配合支持僱用具資格之新住民。
  • 如果我需要取消報名,是否能獲得退款?

  • 想要參加教育訓練課程,如何得知?


    請點按「教育課程」→ 「課程報名」,輸入搜尋條件,即可查詢結果。
  • 參加訓練有沒有資格限制?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需高中職以上畢業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需受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或已具備報考乙級技術士之資格者,始得參訓
      • 防火管理人複訓:需受過防火管理人初訓並取得結業證書,並於期限內參加複訓課程
      • 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防火避難設備管理人員/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1. 事務管理人員:需國中畢業。
        2. 防火避難設備管理人員/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請來電洽詢。
      • 駕駛荷重在一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年滿16歲以上
      • 其他訓練:無特殊資格限制
  • 訓練費用提供哪些繳納方式?

  • 訓練教室附近是否有停車場?

  • 上課中,如有事需取消可以退費嗎?

  • 報名課程需準備什麼資料?

    (1)初訓課程(含防火複訓):需準備身分證影本及一吋彩色照片二張(照片後面寫名字)。
    (2)複訓課程:需準備身分證影本、原證書影本。

     
  • 報名後,要如何查詢報名進度呢?

    線上報名完成後  請麻煩聯繫確認本單位-專案承辦人員,並且告知報名人員姓名及報名地區,洽詢確認相關課程 
    一、本中心官方【@451zuzzj】
    二、承辦人一:【ID:a0925258644】及 承辦人二:【ID: 0965258644】
    三、路徑: 網站首頁>教育課程>報名查詢> 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


     
  • 受訓上課需準備哪些資料

      1.初訓:上課當天繳交一吋照片4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份
       2.複訓:上課當天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證書影本
     3.防火管理人複訓:一吋照片2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證書正本
     4.需技能檢定之課程:另繳交一吋照片2張及分證正反面影本二份
     5.需統一測驗之課程:另繳交一吋照片2張及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 受訓上課停課標準說明

    天然災害(如疫情、、颱風、地震等重大災害)發生時,經人事行政局宣佈『桃園市-停止上』,則該日課程將另行通知補課時間!
    例1:颱風來襲,經人事行政局宣佈桃園地區停止上,則該日課程停課,將另行通知補課時間。
    若居住於外縣市的學員,請以桃園地區宣佈為主。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告,網站連結https://www.dgpa.gov.tw/typh/daily/nds.html

  • 什麼是營造業?包含哪些類別?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之事業,依危害風險之不同區分如下:

    一、第一類事業:具顯著風險者。

    二、第二類事業:具中度風險者。

    三、第三類事業:具低度風險者。

    第一類事業

        (一)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二)製造業中之下列事業

        (三)營造業:1.土木工程業。2.建築工程業。3.電路及管道工程業。 4.油漆、粉刷、裱蓆業。 5.其他營造業。

        (四)水電燃氣業中之下列事業

        (五)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之下列事業

        (六)機械設備租賃業中之生產性機械設備租賃業。

        (七)環境衛生服務業。

        (八)洗染業。

        (九)批發零售業中之下列事業

        (十)其他服務業中之下列事業

        (十一)公共行政業中之下列事業

        (十二)國防事業中之生產機構。

        (十三)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達一定規模之事業。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所屬從事製造之一級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未滿三百人者,應另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勞工人數三百人以上者,應再至少增置專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營造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橋樑、道路、隧道或輸配電等距離較長之工程,應於每十公里內增置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

     

     

    營造業

    一般業

    設置人數

    訓練

    時數

    設置人數

    訓練

    時數

    甲種業務主管

    100人以上設置1人

    42小時

    100以上設置1人

    42小時

    乙種業務主管

    30~99人以上設置1人

    35小時

    30~99人以上設置1人

    35小時

    丙種業務主管

    未滿30人以上設置1人

    26小時

    未滿30人以上設置1人

    21小時

     

     

     

     

     

    一、營造業普查範圍

    行業標準定義與分類凡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機電、電路及管道工程、建物裝潢業等行業均屬之。

     ※如房屋、鐵路、公路、水道、隧道、橋樑、堤壩、港埠、碼頭、發電廠、飛機場、

     游泳池、遊樂區、住宅區等修建、拆除,土地之填築,水井及河道開鑿,港灣之疏濬,

     通信線路、水電煤氣管道之敷設、拆除、修理,以及營造物之油漆、粉刷等。

     

     ※另建築業之自營木工作、泥水作、鉛管作及電工作等亦歸入本類。

    1. 土木工程業→包含一般土木工程業、道路工程業、景觀工程業、環境保護工程業均屬之。
    2. 建築工程業→包含房屋建築工程業、房屋設備安裝業均屬之。
    3. 機電、電路及管道工程業→包含機電及電路工程業、管道工程業、冷凍、通風及空調工程業均屬之。
    4. 建物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外裝潢、油漆、粉刷、裱糊及疊蓆等工程均屬之。
    5. 其他營造業→從事前4項中類外其他營造業,如墓地及靈骨塔(堂)營造、建築物拆除、遷移及深、淺井開鑿等之行業均屬之。

     ★從事非建築物油漆之廣告油漆、家具油漆、機器及車輛噴漆等不歸入營造業。

     ★直接從事營建工程之建設公司,如有營造廠執照,應屬於營造業;但專門從事房地產之開發、興建投資、銷售、租賃、仲介,應『歸入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程技術顧問服務者,不屬於營造業應『歸入工商服務業』。                                         

     ★廠商使用鐵條、鋁材作成鐵門、鐵窗或鋁門、鋁窗,不論是否代客安裝,均不,應『歸入製造業』。

  • 報名管理員乙級技術士如學員為國防役在公司上班,其服役其間的工作證明如何開

    如果是在服役其間的工作證明不能用,但之前如果有其他的工作經驗可以申請勞保清單證明。
  • 若想報考管理員,但工作經歷是由很多工作加起來需一年以上,那工作經歷之証明可用什麼作替代

    至勞保局申請勞保清單即可,須為正職,不可為兼職、工讀生。軍保、公保證明亦可接受。

  • 何時會收到上課通知

    您會在開課前3到5天收到上課通知,若遲至上課前3天還尚未收到,請來電洽詢。
  • 課程異動通知方式

    課程如遇特殊天候因素影響,請依人事行政局發佈之訊息為準,若上課所在地停止上班,則停課。並洽課程承辦人於他日另行補課。若有不可抗力因素,本中心保有彈性調度的權利,並會以 email、電話等方式發送停課、調課通知。
  • 若因有事無法親自前去上課,是否可以由他人代替上課

    於開課前3個工作天告知本中心,即可更換上課學員,課程的受訓證明、結業證書或合格證書是頒發給實際參與上課之學員。
  • 欲協助公司員工辦理在職教育訓練課程,如何得知?

  • 課程當中有事需請假可以請幾堂課?是否需提出相關證明?

    (1)「請假超過三小時及曠課者,將無法取得結業證書及考試」,應於下次開班重新造冊補 足缺課課程,始得取得結業證書及參加考試。
    (2)受訓學員
    遲到 「15分鐘以上」者,應辦理請假手續,請假超過總上課時數的1/5以上者,通知退訓。
    (3)上課時 「依座號入座」,每堂課輔導員皆會點名及拍照,每堂休息後將重新點名,「中途離席視同曠課」。

    (4)其他請參閱學員手冊或詢問各班輔導員。

    (5)簽到表不得代簽,主管機關查到代簽者視同曠課並以「偽造文書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