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相關問題

  • 什麼是三年七萬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如何申請?

    (1)職訓局為激發勞工自主學習,鼓勵其參加在職訓練,以提升知識、技能、態度,累進個人人力資本,補助在職勞工參加訓練,三年內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七萬元。
    (2)參加資格:
         1.具有勞、農、漁保在職勞工 (補助80%)
         2.具第1項條件,且為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獨立負擔家計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45-65歲)(全額補助)
    (3)繳交文件:
        1.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式四份,正反面需分開列印】及一吋照片四張
        2.繳交本人帳戶存摺影本
        3.原住民者須繳交戶籍謄本一份
        4.身心障礙者須繳交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一份
        5.學員須於報名時先行繳納全額訓練費用,待受訓期滿且取得結業證書後,職訓局直接核撥補助經費至學員個人帳戶。
    (4)注意事項:
        1.因職訓局規定線上報名,需於開訓日期前一個月中午開始報名。(如:重機械操作-挖掘機訓練班7/15開課,6/15中午後才開放線上報名)
        

     
  • 請問停用職類還需回訓嗎?證書效期為多久?

    停用職類已不受教育訓練規則規範,亦無法參加回訓課程;但此證書效期仍具有效力。
  • 上課時可以錄音或錄影嗎?

    為尊重講師設計課程之智慧財產權益,學員上課期間,請勿進行錄音或錄影,課程講義恕無法提供電子檔。 

     
  • 期滿證書效力?

    標題:自104年6月1日起,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領有教育訓練期滿證明者,得否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含職業安全管理師、職業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教育訓練合格領有結業證書者,得免再受訓即具備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資格。但勞動部已公告自104年6月1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等職類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方式將採技術士技能檢定,亦即自該日起經該等職類教育訓練期滿者,改發「期滿證明」,已無法依上述規定直接取得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資格。

    二、上述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教育訓練期滿,領有期滿證明者,仍得依該規則第3條第3項第3款規定,參加「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管理職類結訓測驗,經測驗合格即可取得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並得擔任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事業單位如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

    【事業單位如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

    勞工人數未滿三十人,應設置何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

    凡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行業,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附表二規定,勞工人數未滿30人,均應設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我要如何知道公司是否已經將離職的我,完成職安人員的變更報備。

    很抱歉,因應個資法的規定,無法從網路上直接查詢事業單位職安人員的姓名,但是仍可查詢事業單位職安人員完成變更備查的時間。

    公司如果有數個工作場所分散各地,應如何設置安衛人員?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事業分散於不同地區者,應於各該地區事業單位依同辦法第2條至第3條之2規定,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而事業分散於不同地區所設立之分支單位是否為「地區事業單位」,就營造業以外之其他行業而言,仍應就其是否具獨自之經營簿冊、獨立人事權、營利(業)登記、工廠登記等綜合考量,按個案認定之。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事業依危害風險之不同分為一、二、三類事業,該如何判斷事業單位的分類?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附表一事業之分類所列各款事業之例示分類,而其中事業單位的行業分類,係依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9次修訂)所列各行業名稱及定義為準。故事業單位應先依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判斷行業別後,再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附表一區分事業的分類。

    學校設有實驗室及實習工場,如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組織及人員?

    依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9次修訂)所列各行業名稱及定義,學校係屬教育服務業,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附表一所稱第三類事業,惟實驗室及實習工場為前經指定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之工作場所,屬管理辦法所定之第二類事業,除依該等部分工作場所之規模、風險,設管理單位及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外,另應依其第三類事業之規模(得扣除所屬第二類部分工作場所之勞工人數),再增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

    資料來源:https://ilabor.ntpc.gov.tw/page/must-know-on-setting-up-safety-and-health-personnel

  • 日間班及夜間班上課時間分別為幾點到幾點

    日間班:08:00~17:00

    夜間班:18:30~21:30

    假日班:08:00~17:00

    以上時間為一般正常排課時間,如與課表有所出入,則依當期課表規定上課。

  • 工作守則報備小常識

    雇主應如何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訂定事項可參酌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41條),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請問本公司所訂定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何時需要陳報勞動檢查機構?本次職安法修正後需要重新報備嗎?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稱職安法)第34條規定,雇主應依本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貴公司之生產製程、機械、設備或器具等設施如已大部分變更,應適時會同勞工代表修正適合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重新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惟如僅配合本次職安法及其相關附屬法規作必要之調整及修正,無須重新報備,於修正後公告實施即可。

    我是000便利商店,我的總公司在外縣市,而門市是在新北市,如果我要報備工作守則,是向那一個縣市備查?

    依所訂工作守則之性質而定,若為指定工作場所之工作守則,則向該指定工作場所所在轄區勞動檢查機構備查。若為全公司一體適用之工作守則,則向公司登記所在地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職安法修正施行後,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是否應重新報備?

    依職安法第34條規定,雇主應依本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如該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前已依規定,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則無須再重新報備,惟雇主仍應配合職安法及其相關附屬法規之修正,重新檢視該工作守則所定相關事項,並作必要之調整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