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訓課程】(管理員及管理師)

報名班別:請勾選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凡持有工安相關證書者須依其工作需求,定期參與在職訓練課程。
二、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勞工應每兩年接受十二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擔任相關業務者,除取得結業證書外,另需定期參加在職回訓。
四、須具備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者並擔任相關工作者,每二年應至少參加12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1. 職安法規簡介  3小時
2. 事故預防及處置  3小時
3. 職場健康管理  3小時
4. 承攬管理  3小時

 
NT$ 1,100
【適用對象:取得結業證書者或技術士證】
 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證、
 二、職業安全管理師-甲級技術士證、
 三、職業衛生管理師-甲級技術士證者。
★費用1100元
★原證書影本
★身分證影本(正反分開)
(所需文件:具有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職業安全管理甲級、職業衛生管理甲級者)等任一訓練之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影本1份。)

★需先將「初訓證書-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及「身分證正面及反面」拍照傳至本中心官方LINE ID:【 @451zuzzj
★需先將「初訓證書-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及「身分證正面及反面」傳真至本中心 (03)370-5644。
學科地址:桃園市平鎮區興安路136號2樓
本項訓練免測驗,訓練期滿後頒發「複訓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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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將「初訓證書-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及「身分證正面及反面」傳真至本中心 (03)370-5644
★因每班人數60名為限,本會將以報名相關文件繳交齊全及完成繳費者為優先排入。
如有多種職類須回訓,將以最先到期之種類上課為優先排序,其他種類將延至下一班,恕無法同時一起上課。
★人數額滿時直接順延至下一期,毋須重新報名不另行通知。

★若每班人數15名方能開課時,未足額則順延開課,自動順延下一期。
★課程期間請攜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需貼示照片),以利課程期間查驗身份。
★開課前以簡訊通知,未接獲通知表示延至下一期,請勿自行前來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