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07月18日

公告修正「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技術指引」

公告修正「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技術指引」
勞動部 公告修正「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技術指引
配合113年5月31日「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之修正,勞動部於同年6月25日公告修正「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技術指引」,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配合該辦法修正規定,擴大適用範圍、明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3條或第4條規定,應配置醫護人員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者,應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經比對及篩選國際健康危害分類資料庫,將「具有生殖毒性、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由29種擴充至39種列舉物質。

勞動部網址: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17/48423/171400/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