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07月18日

【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修正

【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修正
勞動部 修正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
勞動部於113年5月31日修正發布「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重點包含擴大適用範圍、明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3條或第4條規定,應配置醫護人員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者,應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除擴大指定適用範圍及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緩衝自113年7月1日實施外,餘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