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2月17日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新修條文將於2026年1月1日上路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新修條文將於2026年1月1日上路
⭐2026新制+1⭐求分享!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新修條文將於2026年1月1日上路, 訓練單位應強化辦訓品質及管理,提升勞工安衛知能!

📌這次修法5大重點:

✅一、將雇主及勞工團體辦訓比照非營利法人納入認可制度,應經認可方得對外招訓。

✅二、現行對外招訓單位均應於1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認可,屆期未完成者,將不得繼續辦訓。

✅三、對外招訓單位應建立PDCA(Plan-Do-Check-Act)自主管理制度,強化課程規劃、講師資格的審查遴選與訓練成效的評估。

✅四、將評鑑與現行自主管理制度認可兩機制合併及持續推行對外辦理特定專業性訓練應經評鑑甲等以上的資格。

✅五、訓練單位曾經評鑑且無效期者,應於5年內重新申請評鑑。

📌重要提醒:

⭕1、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如需至訓練單位受訓,務必先確認是否為經勞動部認可之合格訓練單位

⭕2、勞動部建議,優先選擇「評鑑甲等以上」者

⭕3、訓練單位相關資訊,可至「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 https://trains.osha.gov.tw/ 查詢

⭕4、或找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統籌管理機構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
 ➡電話:02-2577-8806分機575、579、562
 ➡電子信箱:osha@mail.csf.org.tw

#勞動部 #職安署 #職業安全衛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