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06月30日

修正「技能檢定定向行動訓練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基準」,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定向行動訓練職類申請檢定資格」,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令:修正「技能檢定定向行動訓練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基準」,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定向行動訓練職類申請檢定資格」,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
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勞動發能字第1120509508號

修正「技能檢定定向行動訓練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基準」,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定向行動訓練職類申請檢定資格」,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定向行動訓練職類申請檢定資格」

 

部  長 許銘春 出國

政務次長 李俊俋 代行

 

技術士技能檢定定向行動訓練職類申請檢定資格修正規定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參加定向行動訓練職類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一、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十日以前,於視覺障礙服務相關機關(構)、團體或特教學校從事定向行動訓練工作三年以上。

二、大專校院以上畢業,於視覺障礙服務相關機關(構)、團體或特教學校從事定向行動訓練工作一年以上。

三、參加符合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定向行動訓練員培訓計畫,並取得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