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凡持有工安相關證書者須依其工作需求,定期參與在職訓練課程。
二、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勞工應每兩年接受六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擔任相關業務者,除取得結業證書外,另需定期參加在職回訓。
四、須具備「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者並擔任相關工作者,每二年應至少參加6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1. |
新修法規介紹 |
3小時 |
2. |
職業災害預防對策 |
3小時 |
NT$ 700
適用對象:取得結業證書者或技術士證
一、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二、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三、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四、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費用700元
★原證書影本
★身分證影本(正反分開)
(所需文件:具有結業證書(甲種、乙種、丙種業務主管)等任一訓練之結業證書影本1份。)
★需先將「初訓證書-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及「身分證正面及反面」拍照傳至本中心官方LINE ID:【 @451zuzzj】
★需先將「初訓證書-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及「身分證正面及反面」傳真至本中心 (03)370-5644。
學科地址:桃園市平鎮區興安路136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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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每班人數60名為限,本會將以報名相關文件繳交齊全及完成繳費者為優先排入。
★如有多種職類須回訓,將以最先到期之種類上課為優先排序,其他種類將延至下一班,恕無法同時一起上課。
★人數額滿時直接順延至下一期,毋須重新報名不另行通知。
★若每班人數15名方能開課時,未足額則順延開課,自動順延下一期。
★課程期間請攜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需貼示照片),以利課程期間查驗身份。
★開課前以簡訊通知,未接獲通知表示延至下一期,請勿自行前來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