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2月13日

公告:委任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之技術士技能檢定題庫建立等相關業務,自即日生效

公告:委任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之技術士技能檢定題庫建立等相關業務,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3日勞動發能字第1120519155號

主  旨:公告委任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之技術士技能檢定題庫建立等相關業務,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2條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15條。

公告事項:委任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理下列事項:

一、本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之技能檢定學科、術科題庫之建立。

二、本辦法第2條第1項第4款之技能檢定監評人員資格甄審、訓練、考核及發證。

三、本辦法第2條第1項第5款之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及機具設備之評鑑及發證。

四、本辦法第2條第1項第6款之全國技能檢定計畫之辦理。

五、本辦法第2條第1項第7款之技能檢定之專案辦理。

六、本辦法第2條第1項第8款之技術士證與證書之核發及管理。

七、本辦法第2條第1項第11款之其他技能檢定業務之推動、辦理、監督、協調、稽核及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