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勵工會,勞動部發獎勵金
為鼓勵工會與雇主簽訂團體協約,勞動部會 #按協約內容,對工會會員的權益保障程度及受益人數等條件,#核給不同額度之獎勵金, #最高25萬元。
自105 年起至今年8月止,勞動部已核定531件工會申請案,總計核發8,476萬餘元獎勵金。
4大獎勵類型
★ #利潤分享:企業與勞工分享經濟果實,如提撥公司年度淨利10%作為員工獎金,累計218件。
★ #優於法規的勞動條件:如增加產假、有薪家庭照顧假等,核定145件。
★ #其他權益保障條款:包括提供辦理會務之需的會所、訴訟協助等,核定85件。
★ #輔導會員工會或友會:提供會員工會或友會意見或協助,幫助他們簽訂團體協約,核定83件。
想申請的工會看這裡
網址:https://pse.is/6j2rej
113年申請截止期限: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