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凡持有工安相關證書者須依其工作需求,定期參與在職訓練課程。
二、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勞工應每三年接受3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擔任相關業務者,除取得結業證書外,另需定期參加在職回訓。
四、須具備「吊掛、小型鍋爐、乙炔熔接、高空工作、三公噸以下固定式、三公噸以下移動式」資格者並擔任相關工作者,1. | 起重機吊掛操作注意事項暨自動檢查 | 1小時 |
2. | 災 害實例探討暨預防對策 | 2小時 |
★費用400元
★原證書影本
★身分證影本(正反分開)
(所需文件:具有等任一訓練之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影本1份。)
(吊掛、小型鍋爐、乙炔熔接、高空工作、三公噸以下固定式、三公噸以下移動式)
★需先將「初訓證書-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及「身分證正面及反面」拍照傳至本中心官方LINE ID:【 @451zuzzj】
★需先將「初訓證書-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及「身分證正面及反面」傳真至本中心 (03)370-5644。
本項訓練免測驗,訓練期滿後頒發「複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