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凡持有工安相關證書者須依其工作需求,定期參與在職訓練課程。 二、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勞工應每三年接受三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擔任相關業務者,除取得結業證書外,另需定期參加在職回訓。 四、須具備「三公噸以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三公噸以下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起重吊掛作業人員」 資格者並擔任相關工作者每三年應至少參加3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1. | 起重機具事故預防 | 3小時 |
2. | 起重機具操作安全法規與操作須知 | 3小時 |
3 | 起重機具操作前檢查與維護要領 | 3小時 |
4. | 吊掛作業範圍與安全守則 | 3小時 |
5. | 作業前檢查與風險辨識 | 3小時 |
6. | 起重機具相關事故案例解析 | 3小時 |
7. | 事故原因分析與預防建議 | 3小時 |
8. | 緊急應變措施與應對策略 | 3小時 |
9 | 職業災害案例分析 | 3小時 |
★費用400元 ★原證書影本 ★身分證影本(正反分開) (所需文件:具有等任一訓練之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影本1份。) ★需先將「初訓證書-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及「身分證正面及反面」拍照傳至本中心官方LINE ID:【 @9001tw】 ★需先將「初訓證書-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及「身分證正面及反面」傳真至本中心 (03)370-5644。
本項訓練免測驗,訓練期滿後頒發「複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