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從事運送貨物調整作業時發生勞工被車門夾住致死災害

從事運送貨物調整作業時發生勞工被車門夾住致死災害115年02月09日

從事運送貨物調整作業時發生勞工被車門夾住致死災害
從事竹架搭設作業發生墜落死亡災害

從事竹架搭設作業發生墜落死亡災害115年02月09日

從事竹架搭設作業發生墜落死亡災害
正確操作電動門,避免誤觸釀職災

正確操作電動門,避免誤觸釀職災115年01月30日

正確操作電動門,避免誤觸釀職災
從事保全工作發生跌倒致死災害

從事保全工作發生跌倒致死災害115年01月27日

從事保全工作發生跌倒致死災害
從事升降機式機械停車設備維護發生墜落致死災害

從事升降機式機械停車設備維護發生墜落致死災害115年01月19日

從事升降機式機械停車設備維護發生墜落致死災害
勞動部 115 年度施政計畫

勞動部 115 年度施政計畫115年01月15日

勞動部 115 年度施政計畫
從事環境整理作業發生發生蜂螫災害致死災害

從事環境整理作業發生發生蜂螫災害致死災害115年01月09日

從事環境整理作業發生發生蜂螫災害致死災害
從事露天開挖作業發生物體崩塌災害致死重大職業災害

從事露天開挖作業發生物體崩塌災害致死重大職業災害115年01月06日

從事露天開挖作業發生物體崩塌災害致死重大職業災害
從事焊接作業發生爆炸受傷職業災害

從事焊接作業發生爆炸受傷職業災害115年01月02日

從事焊接作業發生爆炸受傷職業災害
【課程訓練費用總表】中華民國技能發展協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課程訓練費用總表】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技能發展協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114年12月29日

本中心(課程時數、課程訓練費用)總一覽表
塔吊及供載人吊車勞動部全面納管,並設一年緩衝期助業者接軌

塔吊及供載人吊車勞動部全面納管,並設一年緩衝期助業者接軌114年12月27日

為強化塔式起重機(塔吊)及供載人移動式起重機(載人吊車)之源頭管理,勞動部於今(23)日修正發布「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將原未納管吊重能力未滿3公噸的塔吊及載人吊車,擴大為危險性機械的管制對象,全數納管。為降低對產業衝擊,此次新增列管規定設有一年緩衝期,於115年12月23日正式施行,呼籲相關業者及早準備因應。
從事移動式起重機油料補給作業發生墜落致死災害

從事移動式起重機油料補給作業發生墜落致死災害114年12月24日

從事移動式起重機油料補給作業發生墜落致死災害
從事混凝土搗築作業發生墜落致死災害

從事混凝土搗築作業發生墜落致死災害114年12月19日

從事混凝土搗築作業發生墜落致死災害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新修條文將於2026年1月1日上路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新修條文將於2026年1月1日上路114年12月17日

一、將雇主及勞工團體辦訓比照非營利法人納入認可制度,應經認可方得對外招訓。 二、現行對外招訓單位均應於1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認可,屆期未完成者,將不得繼續辦訓。 三、對外招訓單位應建立PDCA(Plan-Do-Check-Act)自主管理制度,強化課程規劃、講師資格的審查遴選與訓練成效的評估。 四、將評鑑與現行自主管理制度認可兩機制合併及持續推行對外辦理特定專業性訓練應經評鑑甲等以上的資格。 ​五、訓練單位曾經評鑑且無效期者,應於5年內重新申請評鑑。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於115年1月1日施行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於115年1月1日施行114年12月16日

一、將雇主及勞工團體辦訓比照非營利法人納入認可制度,應經認可方得對外招訓。二、現行對外招訓單位均應於1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認可,屆期未完成者將不得繼續辦訓。三、對外招訓單位應建立PDCA(Plan-Do-Check-Act)自主管理制度,強化課程規劃、講師資格之審查遴選與訓練成效之評估。四、將評鑑與現行自主管理制度認可兩機制合併及持續推行對外辦理特定專業性訓練應經評鑑甲等以上之資格。五、訓練單位曾經評鑑且無效期者,應於5年內重新申請評鑑。
立法院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立法院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14年12月02日

立法院今(12/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計修正25條文(其中新增6條文),是自102年職安法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的調整。勞動部部長洪申翰感謝立法院委員及各界支持,本次修法是提升我國整體勞動環境之關鍵行動,主要核心在於「工安預防全面化」及「職場霸凌法制化」,以因應近年來重大職業災害未能有效下降、營造工程職業災害占比仍高,以及社會各界關切職場霸凌防治等問題。
重點一:強化源頭防災 (職業安全衛全衛生法修法三讀通過條文說明)

重點一:強化源頭防災 (職業安全衛全衛生法修法三讀通過條文說明)114年12月02日

新法要求 一定規模以上工程業主於發包階段應採取下列措施 : (第15條之1) • 要求工程規劃、設計階段實施風險評估,合理編列安全衛生費用。 •要求施工者依上開風險評估結果,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及措施。
重點二:加強承攬管理(職業安全衛全衛生法修法三讀通過條文說明)

重點二:加強承攬管理(職業安全衛全衛生法修法三讀通過條文說明)114年12月02日

新法要求: •一定規模以上工程業主將工程分別交付不同專業廠商施作,應指定其中一廠商負統合管理責任。(第27條之1) •層層轉包的各級承攬人均應配合主承攬商辦理承攬管理防災措施。 (第27條)
重點三:完善職場霸凌防治(1/3)(職業安全衛全衛生法修法三讀通過條文說明)

重點三:完善職場霸凌防治(1/3)(職業安全衛全衛生法修法三讀通過條文說明)114年12月02日

希望解決的問題 •職場霸凌界定不明確,認定不易。 •微型及小型企業,不知如何辦理預防措施。
重點三:完善職場霸凌防治(2/3)(職業安全衛全衛生法修法三讀通過條文說明)

重點三:完善職場霸凌防治(2/3)(職業安全衛全衛生法修法三讀通過條文說明)114年12月02日

•提出申訴後,雇主可能消極不處理。 •沒有透明的申訴調查程序,調查過程未客觀、公正及公平。